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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树立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8-06 15:56:09


    淇县法院在开展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活动中,以提高法院干警的服务意识、宗旨意识为着手,充分发挥审判智能,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该院在该项活动中,通过认真学习领会省高院关于“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它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现实情况,深刻认识到了由于妇女由于身体、心理、历史传统等因素是妇女在现代社会中仍处于弱势地位的根本原因。从而增强了干警的服务意识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意识,在诉讼中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想方设法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首先,在程序上体现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努力做到优先审查、快速立案、及时送达,在审理过程中,保障妇女充分的诉讼权利,积极引导妇女进行举证。对于符合先于执行条件的,及时制作裁定书,给予先于执行。

    其次,在实体上体现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在财产分割时,应多站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上,给予保护。在其它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如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继承纠纷等类型案件中,应在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第三,延伸审判职能上体现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对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法院只是最后的一个环节,因此,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上,需要社会各方的配合和努力。因此,法院与妇联及各有关部门采取灵活的对接机制,让妇女儿童能够在因婚姻出现的问题时能有效应对,尽力保护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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