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下午,在淇县人民法院调解室,经过承办法官的尽心调解,某人防公司与淇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两方的代理人终于前嫌尽弃,握手言和。这场持续了近三年的诉讼,终于以握手言和的形式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中,2023年1月5日,某人防公司向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淇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要拖欠的工程款1400余万元。本案因案情复杂,已经经历了两次发回重审,一方面,双方当事人因对立情绪较大,导致较为关键的工程量鉴定一度无法推进,案件进展滞留不前,迟迟不能取得实质性效果;另一方面,淇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某“保交楼”项目楼盘的开发商,目前处于复工续建的关键阶段,对于保障国家专项资金安全、稳定民生等各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调解过程一波三折。双方的对立情绪是调解过程中的最大障碍,开封某人防公司经营地点在开封市,面对面沟通需要投入更大的时间与精力成本,又增加了一定的难度。考虑到这些因素,主审法官先是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多次与淇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见面交流,与开封某人防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引导双方回归理性,致力于解开症结。
在双方形成初步的调解意向后,淇县法院在2023年3月22日组织了第一次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虽然对最终支付的工程款项进行了确定,但在履行的时间上又产生了分歧,僵持不下,最终以不欢而散收场。
有了前一次的经验和教训,主审法官不仅没有气馁,反而更加坚定了调解成功的决心。双方并非对调解方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是在谈话交流中出现了“赌气、带刺”的负面情绪,导致矛盾在不理智的言语中又滋生爆发。在主审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在2023年3月28日又进行了第二次现场调解。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达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目的,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了调解协议,淇县法院当即出具了调解书进行了确认并送达了各方当事人。双方负责人握手言和,表示不会因为此次诉讼的插曲影响后期的友好合作,并均向主办法官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该案的完满解决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积存多年的矛盾,既有效保障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告公司的付款压力,保障了被告公司的正常经营,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满意。下一步,淇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充分利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法院调解的优势作用,“四两拨千斤”,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同时积极响应“保交楼”政策,切实解决保交楼项目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助力保交楼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