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磊同时收到了两面锦旗,分别印有“调解促和谐 心系民生情”和“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字样。
有意思的是,这两面锦旗来自同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双方均表示感谢法院的帮助。
这是一起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黄某某系合伙合同关系,双方签订《合伙购车协议书》,约定张某某与黄某某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2020年10月15日,张某某与黄某某签订《共同购车、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分别平均出资购买豫F65570重型半挂牵引车及豫F6682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各一台(二者组合为运输车一辆)。合伙共同所购买上述运输车,本着共同平均出资购买、共同经营管理、共同收益平均分配、责任共同平均分担的原则。2020年10月23日,被告黄某某为原告张某某出具欠条,载明“今欠张某某运费拾陆万伍仟柒佰圆整(165700),还款日2021年6月8日还清”。该案有原告提供的欠条在卷佐证,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到期后,被告黄某某未如约还款,原告张某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被告黄某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张某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仔细了解案情,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黄某某正在为其他两人拖欠自己的欠款焦头烂额,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解详细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相关人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多方努力下,拖欠黄某某欠款的两人及时归还了欠款,黄某某对人民法院表示万分感谢,立刻将到手的5万余元偿还给申请执行人,并表示剩余欠款将尽快分批给付,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也对法院的高效执行表示感谢,于是,2023年3月27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同时向人民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鲜红的锦旗即是对淇县法院执行干警的点赞和褒奖,也是对淇县法院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淇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实干笃行,踔厉奋发,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