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对3年来审理的离婚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发现大部分女性在离婚诉讼中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权益的保护,或者说虽然意识到了,也不能以恰当的方式表现出来,其结果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或者说是不能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在宣传上下功夫,意在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从根源上解决妇女在离婚诉讼中财产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维护的现状。
淇县法院印制了300多份宣传单,利用节假日时间,组织干警在辖区内以流动车的形式进行宣传。宣传但内容涵盖多各方面,如:妇女在离婚之前如何维护财产权利、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就财产部分举证、何种情形在离婚后妇女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等。在宣传的同时,干警结合具体案例,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婚姻关系出现裂痕的家庭进行就地分析、调解,对存在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挽救了3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宣传中也纠正了对在广大群众中“分居两年就能离婚”、“共同生活八年后一方婚前的大件财产就变成共同财产”、“举行了婚礼仪式就是合法夫妻”等等错误观点,受到了辖区妇女的一致好评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