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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打造民心工程维护妇幼权益

  发布时间:2010-08-06 15:52:24


    淇县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为诉讼主体的案件,受到妇女儿童的一致称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严厉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对于强奸、容留、介绍、组织妇女卖淫、拐卖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于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把调解作为必经程序,特别是离婚案件,尽量促成双方重归于好;对于确实无法维系婚姻关系的,依法及时判决,并在处理财产时,体现对妇女儿童的照顾。对于涉及妇女儿童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快速执行,特别是对于赡养、扶养、拖欠工资、支付医疗费等执行案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确保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同时,对于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儿童,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案件,简化诉讼程序,采取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

    此外,该院法官主动到辖区有关部门、企业、学校举办普法知识讲座,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并与辖区妇联组织一起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使妇女学会自觉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对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起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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