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淇县法院:多方调解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2-01 09:19:51



    “法官新年好,告诉您一个好消息,被告应支付给我的114万元工程款已经到账了”。

    2023年1月29日,新春开工第二天,当事人曹某便迫不及待地与淇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分享了114万元工程款项到账的喜悦。

    2022年7月,原告曹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被告淇县某发展中心与江西某公司诉至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淇县法院认定被告江西某公司应当向曹某支付铁路建设工程款114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江西某公司不服判决,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经鹤壁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为了保障判决的有效履行,承办法官多次与江西某公司进行沟通,详细地向江西某公司讲解了判决的法律依据、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也从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为落脚点,强调了企业要实现优质发展必须坚守诚信品质,同时考虑了江西某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组织双方就履行时间进行协商。同时,承办法官积极向鹤壁中院汇报案件情况,争取上级法院支持,强化调解工作力度,最终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江西某公司充分理解并支持法院的判决,并于2023年1月29日主动向曹某履行了全部款项及本案诉讼费用。

    该案的完满解决有效化解了“胜诉易”与“执行难”之间的矛盾与风险,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就实现了原告的实体权益,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告公司的付款压力,保障了被告公司的正常经营,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下一步,淇县法院将始终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用心用力办好民生实事,注重案要结,事要了,人要和,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减轻诉累,节约司法成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和广智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