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个民工的工资,二十多年的期盼,从花甲之年到耄耋老人,从开封到鹤壁,张某的工程款讨要可谓是一路艰辛!现如今,张某让两面小小的锦旗承载着他的重重谢意挂在了鹤壁市淇县人民法院的墙上...
副院长主审
1997年,开封市某民工队负责人张某与开封某建筑公司签订某小区9号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张某依约行事,某建筑公司却不按照规定支付工程款,无奈的张某只好停工。停工后,张某就已经履约部分向某公司索要工程款,但是几年都没有拿到,致使四十多名民工的工资没有钱发放。2004年,张某向开封某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开封市两级法院多次审理,均未形成生效判决。
2017年,经河南省高院指定由淇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因该案时间跨度长、案情疑难复杂,淇县法院经过研究决定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长林负责审理,为查清案件事实,李长林副院长认真梳理了以往的审判卷宗,然后多次到开封调查取证,根据所掌握的一些信息准确的归纳了争议焦点,然后制定了审理方案。李长林副院长庭审前的工作做的足,审理时就已经胸有成竹了。庭审、质证一切环节都是细密斟酌,小心谨慎。一系列的合法操作让张某再次看到了希望,淇县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开封某公司向原告张某某支付工程款1191904.53元及支付相应利息。该案经鹤壁中院二审、河南省高院再审审查均维持原判。判决产生法律效力后,开封某公司依然故我,张某等人的合法权益依然得不到最终实现,张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局长“挂帅”
了解到这起案件伤害的不仅是张某,还有他身后的四十多个民工兄弟,淇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俊英,主动承办该案的执行。刘俊英局长加班加点看卷宗,对每个财产线索认真推敲。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调取最初审判卷宗,刘俊英发现,2004年该案曾在开封中院保全一笔工程款,为了进一步核实这笔款项现状,刘俊英向时任淇县法院常务副院长李培忠进行了汇报,因该案时间较长,卷宗更是残次不全,为弄清事实,李培忠副院长亲自带领执行干警前往开封中院核查案款情况,经查阅相关财务票据、调取执行卷宗、咨询原案件承办人及向有关领导了解情况等,最终仍无法确定该笔案款为当年的保全款项。虽然案款没能认定,但这时张某已经看到了希望...
一条线索断了,执行干警不得不从零开始,经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现场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曾经拥有的房产已被拆除,拆迁补偿款却尚未支付,可曾经的指挥部已经解散。只要有一线希望,那就不会放弃,淇县法院的执行干警多方打探终于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找到了处置拆迁款善后事宜的负责人。刘俊英多次前往开封对接协调拆迁款划拨事宜。经与当地有关领导多次沟通协商,2020年12月,优先为申请执行人支取100万元拆迁款。2023年1月,执行干警再次前往开封将剩余工程款160万元全部划拨到位。四十多位民工兄弟二十五年的工资拿到了,耄耋之年的张某终于完成了二十多年的一个心愿。
二十多年的追讨,张某的愿望最终在淇县人民法院得到了实现。淇县法院再次用实际行动让法律的威严彰显。用法律打败违法,用法槌敲响正义。心中有法律为准绳,手中权利就不会偏颇;心中有百姓,写出的工作篇章就会有为民情怀。
近年来,淇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执行举措,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