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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淇县法院西岗法庭受理的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法官公正、高效、快捷化解了矛盾纠纷,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点赞”。
2021年9月15日,郭某驾驶电动四轮车与姜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姜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姜某无奈将郭某告到法庭。
西岗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宋丽君积极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做好庭前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经过反复协商、释法明理,双方充分权衡利弊,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为达到案件案结事了、彻底化解纠纷的效果,承办法官聚焦立审执一体化推进措施,加大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调解说法工作力度,进一步跟踪当事人法律义务的履行,提高司法效率,节省执行司法资源,最终促使被告郭某当场履行了赔付款项。
西岗法庭立足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就地调解等方式大力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注重以案说法,加强法治宣传,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以实际行动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增光添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