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枫桥式法庭创建】淇县法院:多元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8-15 09:21:52


    为进一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全力助推枫桥式法庭创建,淇县人民法院北阳法庭抓住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契机,坚持调解优先,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22年4月12日,王某驾驶车辆在倒车时与刘某家的门框发生刮蹭,造成王某驾驶车辆损坏,刘某家门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事故发生之后,双方虽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无奈将王某及涉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等告上法庭。北阳法庭庭长王润通在收到该案后,从案件性质和涉及额度出发,果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法庭受理案件之初,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庭长王润通考虑到双方纠纷法律责任明确、争议标的不大,尽管情绪激动,但矛盾不易热处理。于是王润通庭长先后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适当放缓调解节奏。最终通过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的释法明理、再三沟通,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淇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注重社会矛盾化解,该院受理案件2165件,审结1824件,结案率84.25%。下一步,淇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便民利民、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法院和人民群众接触的最前沿的独特优势,让老百姓零距离了解法律,理解法院工作,在具体的案件中感受法律的温度与理性,将法律的公平正义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全面服务好基层社会治理。

责任编辑:和广智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