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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四项措施积极参与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0-07-22 17:07:08


    淇县法院在“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活动中,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参与该项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审监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到所分包的学校进行法制讲座,教育学生“知法、遵法、守法”,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法官和当地派出所民警一道,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三是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与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四是对该院受理的涉及儿童妇女弱势群体的案件及时、认真审理,确保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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