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为了更好的打造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让法治宣传真正有生命、有温度、有爱心,淇县人民法院联合淇县卫都路小学以法为盾,护航青春,共同举办“护苗在行动·我是小法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伴随着稚嫩而又清脆的声音拉开帷幕。
法治小课堂上,法治宣讲人淇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干警高宁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介绍了法徽、法袍、法槌等的作用和意义,同学们踊跃发言,热情洋溢。随后,组织开展“模拟小法庭”活动,让孩子们穿上法袍,模拟庭审,感受法庭的庄严肃穆。
“模拟小法庭”结束后,卫都路小学副校长孙淑琴与干警高宁共同为参与活动的学生们颁发了“优秀小法官”“最佳书记员”和“小小法治宣传员”的荣誉证书。
此活动打破了以往较为单一的校园普法宣传形式,通过让学生亲自参与模拟法庭审理,切身感受法律的庄重威严、公平公正。虽然他们还是小学生,但在“模拟小法庭”时,他们都能够严肃认真的开展好每一个环节,真正当起了“小法官”。
让孩子们近距离感受法院,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文化的熏陶与教育,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庄严。让法治的种子深深地埋入了孩子们的心中,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懂得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争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阳光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