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8日,淇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该案在调解员的主持调解下当场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就本案纠纷全清,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2年3月15日,原告代理人秦某将一面锦旗亲自送到专职调解员孙保民的手中,用朴实的语言赞扬其业务娴熟,是一名“好调解员”。
2021年11月,被告高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沿1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京深107国道与新安江路交叉口处时,与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焦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焦某当场死亡。经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认定此次交通事故高某承担主要责任,死者焦某承担次要责任。由于事故双方就经济赔偿问题分歧较大,死者焦某亲属焦某某等将高某、涉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等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淇县法院立案庭案件繁简分流员在征求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将该案分流至“道交一体化平台”。专职调解员孙保民在接到案件后,与涉案各方积极联系,充分了解原告诉求,根据原告提供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编号等材料,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调解前置”、“赔付试算”、“一键理赔”功能等调取事故案件信息,预知赔付明细,打通保险公司数据。最终涉案各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场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涉案标的达72余万元,该案取得了令各方均满意的处理结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于诉讼主体多、对立情绪大、裁判标准不统一、司法鉴定的周期长等因素,始终是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道交一体化平台”将交警部门事故认定、损失理赔试算、调解组织的调解、法院网上开庭和保险公司理赔等多方联动,实现了数据共享互通,可有效减少法院诉讼增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淇县人民法院始终坚决贯彻落实“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深入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内诉源治理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诉前调解室,由专兼职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缓解了法院办案工作压力。下一步,淇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思路,围绕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目标和任务,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司法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