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保持适当诉前调解分流比率,不断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压缩诉前调解成功进入诉讼程序比率,减缓诉讼增量,决定对本院诉前调解分流比率、诉前调解成功率、音视频占比进行月提示通报。现将2021年7月1日至7月30日情况通报如下。
一、诉服指标达标情况
1、诉前调解分流比率(诉前调解分流比率=新收诉前调解案件数/新收民事一审案件数)
本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131件,新收诉前调解分流113 件,分流比率86.26%,已达标;
2、诉前调解成功率情况(诉前调解成功率=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诉前调解已结案件数)
13名调解员中仅有2名调解员达到最高院考核指标≥50%的要求, 11名调解员未达标,其中9名调解员调解成功率为0%,2名调解员成功率分别为12.5%和7.14%。淇县法院该项指标25.62%未达标。
3、音视频占比情况(音视频占比=达标音视频案件数/诉前调解案件数)
13名调解员中仅有3名调解员达到最高院考核指标≥30%的要求,10名调解员未达标,其中9名调解员音视频占比为0%,1名调解员音视频占比为8.33%。淇县法院该项指标21.49%未达标。
二、工作要求
诉前调解分流比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是减缓诉讼增量的前提和基础。从本期通报看,诉前调解分流比率该项指标运行良好,但是诉前调解成功率和音视频占比指标值较差,未达到最高院诉服指标考核要求;各未达标的调解员要认真分析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多向已达标的调解员学习,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调解成功率核心指标提上来。
本院立案庭要切实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引导调解员明晰诉讼服务指标对减缓诉讼增量的作用,抓关键,强弱项,补短板,提质效,真正把诉前调解机制用好管好,发挥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