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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四项措施确保儿童妇女维权

  发布时间:2010-07-08 17:08:20


    淇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大对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  

    一是提高维权执法水平。院党组在加强审判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审判人员认真学习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入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来。从维护社会安定和家庭和睦以及落实党和国家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措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角度出发,提高对维权重要性的认识,掌握维权知识和技巧,增强审判业务素质,提高维权审判工作的质量。

   二是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开通了儿童妇女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儿童妇女切身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在诉讼指导、文书送达、强制措施、诉讼费用减、免、缓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最大限度保障儿童妇女维权。

    三是配备维权骨干力量。对涉及儿童妇女的案件,在组成合议庭时注意挑选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并注重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在参与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作用,选任一些高素质的妇联、工会等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在审判的全过程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等工作,增加维权透明度,增强审判工作的亲和力。

    四是优化维权法制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各乡(镇)妇联、司法所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单、开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大力营造氛围。积极开展“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优秀法官,精选典型案例,送法进校园,提高校园安全防护和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与妇联、学校、家庭联动,对家庭婚姻纠纷及未成年人犯罪涉案人员进行跟踪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及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优化儿童妇女维权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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