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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李红星那样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游刃有余

  发布时间:2010-06-28 16:06:30


    读了6月24日《人民法院报》显著位置刊出的通讯《化解社会矛盾的行家里手》,除了对主人公李红星法官办案又好又多肃然起敬外,笔者的脑海里还浮现出了古代《庖丁解牛》的故事。连日来,北京区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李红星作为一颗化解社会矛盾的夺目“新星”,各大新闻媒体都从各个侧面纷纷对其事迹予以了报道。细读这些报道,笔者感到归根到底一条,李红星找准了社会矛盾的“脉络”,顺势而动,结果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事半功倍,像庖丁一样淡定、自如。

    《庖丁解牛》的故事中学课本上就有,许多人对这个故事耳熟能详。故事的梗概是: 一个名叫丁的厨师替梁惠王宰牛,刀法娴熟,声音悦耳。梁惠王向他请教其中的诀窍,他说他是顺着牛体的肌理结构,劈开筋骨间大的空隙,沿着骨节间的空穴使刀的,所以能够做到了游刃有余。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掌握了事物的规律,就能轻松地解决问题,完成任务,干出成绩。

      

    在当前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中,一些法官之所以不能像李红星这样轻松、娴熟,就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掌握社会矛盾的规律。正如庖丁当初学习宰牛的时候那样,这些同志看到都是社会矛盾这个“整牛”,感到这是个庞然大物,直觉得无从下手。即使鼓足勇气胡乱“砍”上几刀,碰到的不是“筋络”就是“骨头”,没几下就累得满头大汗,也不见得能见到多大成效。这也是一些法官抱怨工作太难、太累的重要原因所在。

    李红星虽说只是基层法院的一位普通法官,职位不算高,但他的事迹是值得学习的,他的工作法是值得推广的。俗话说,“大道容下”。李红星法官的经验里并没有多么高深的法学理论,大都是从工作实践中总结起来的极其平常的规律。例如,争取在第一时间化解矛盾。这稀松平常的一句话,真正做到却属不易。如果没有化解社会矛盾的强烈责任感,没有对当事人的所虑所难感同身受的为民情怀,是很难做到并长期坚持下去的。正因为他做到了这一点,不仅满足了当事人尽快解决矛盾的心理需求,还能把一些矛盾趁早消除在萌芽状态,即使确实难以一时半会儿得到化解,其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也能赢得当事人的好感,给继续化解矛盾打下良好基础。

     李红星是个有心人,他善于在案件处理中体悟人情练达。他用一颗同情之心看待前来打官司的群众,对他们因亲情隔膜、利益受侵等原因而情绪激烈,及时予以安抚,还善于从情理上探寻矛盾纠纷形成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因势利导,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他本着双赢的目标来处理出现裂痕的市场合作主体,努力通过做工作来维护和修复他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即使对于那些证据不够充分,但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会影响到生计的人,他都能本着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满腔热忱地帮助弱者,维护其合法权益。

    当然,北京海淀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有其特殊性,我们对李红星的成功经验不能机械地照搬照抄。但是,李红星在审判工作中善于做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不仅办案数量长期保持全院第一,而且没有出现过一起因工作不当引起的信访投诉,这雄辩地告诉我们,只要善于思考,勇于探索,公正廉洁,一心为民,是一定能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金钥匙”的。因此,笔者衷心地祝愿:在履行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大重点工作任务的伟大实践中,全国各级法院涌现出更多的化解社会矛盾游刃有余的“李红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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