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人民陪审团参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近日,淇县法院建立了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有效地促进了人民陪团工作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共有49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了该院的庭审活动,参审程序合格率达100%。
今年6月份,淇县法院修订完善了《人民陪审团参加审判工作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审过程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办法规定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审案件由审判业务庭室在庭审前5日报院立案庭备案,由立案庭报活动领导小组后,根据案件所在地、案情性质、难易程度等因素,由领导小组抽取陪审团成员名单。对于属于“家务案”、“疑难案”,由领导小组在妇女陪审团分库或专业陪审团成员中抽取3人,其余随机抽取,确保陪审团发挥最佳参审效果。陪审团成员确定后,院立案庭通知报请庭室在庭审前3日联系陪审团成员参加庭审,并同时将当事人提交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移送陪审团成员,让陪审团成员员提前熟悉案情,做好参审的准备工作。办法还明确规定陪审团成员应当适用法官回避的相关规定,庭审过程中,在宣读合议庭组成人员后,宣读人民陪审团成员名单,由审判长在询问完合议庭成员是否回避后,简要介绍到庭陪审团成员情况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陪审团成员回避。办法还确定了由政治部负责组织对陪审团成员每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立案庭负责统计陪审团成员参审情况,确保每位陪审团成员都能参与到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来。
办法实施后,该院的人民陪审团参审工作更加规范,参审质量明显提高,陪审团意见采纳率达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