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系统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淇县法院高度重视,加大审判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今年4月份,淇县法院民一庭受理一起高中女生失足坠楼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李静是淇县高级中学的一名应届高中生,由于天气炎热,和同学一起来到学校楼顶乘凉,一时不小心失足坠落楼下。事故发生后,李静家人以淇县高级中学、淇县教体局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为由,要求学校及教体局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5万余元,因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起诉到淇县法院。淇县法院民一庭受理此案后,认为当事人李静年仅16岁,正值花季,虽然对事故发生的危险性有一定认识,但是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也有一定的责任,为了不耽误李静紧张的学习,为了使李静早日拿到赔偿费用,更好地进行治疗,办案法官决心用自己最大的能力调解处理该案,让当事人以最小的投入收到最好的效果。民一庭法官刘俊英、尹凤艳、刘耀光、郝喜民多次来到淇县高级中学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办案人员了解到裴老师在此事发生后因为送学生到医院拍“X”片而引产的情况后,办案人员对裴老师的敬业精神表示赞赏,并趁机为学校在场老师讲解保护儿童妇女活动的重要性和意义,现场说法,赢得学校老师的阵阵掌声。淇县高级中学的校长当场表示: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真的很必要,淇县法院还为我校派来法制副校长,为我校师生讲解法律知识,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好多学生都把报考法学专业作为自己未来的选择,做为学校我们更应该加强管理为学生创造更安全的学习环境,我们愿意拿出诚意配合法院做好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