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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赔付20万 淇县法院成功调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6-04 16:18:12


    近日,淇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李盈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当场赔付原告各项损失20万元。

    原告刘某诉称,2019年5月13日,被告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从工业路机动车检测中心门口由北向南左转弯进入工业路时,与沿工业路由东向西行使的刘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为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李盈通过证据分析、归纳事实,引导双方从诉讼成本、个人精力等多方考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对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在李盈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均同意各让一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场支付原告刘某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该案案结事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上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也逐年上升。2019年,淇县人民法院全年依法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50件。在工作中,该院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细化统一赔偿标准,提高法律适用统一性,规范审判管理,注重调解解纷,快审快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交通安全管理,保护群众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申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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