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一起双方当事人都曾信访的执行案件,终于通过强制执行执结了。回顾这起拖了3年的执行积案,我心里最深的感触是,要把信访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去办,才能赢得信访人的信任,也才有可能让案件朝着案件事了的方向进展。
这起案件的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王某某都是县城里的个体商户,而且是本家自己。1995年,两人在做生意过程中发生过经济往来。经一、二审法院判决、法院主持拍卖,2006年确认拍卖临街三间门面房归王某所有,并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并张贴了强制迁出房屋公告。被执行人王某某拒不移交。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王某某因不服判决多次上访并多次向上级法院要求再审。申请执行人王某也因案件迟迟达不到执行到法院多次上访。
2007年初,组织上调我到淇县法院工作。记得我第一次接待王某某来访时,他起初情绪很激烈,但我还是给他端上水,耐心听他倾诉,弄清楚了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我告诉他:“你们的案件经过了一审,对方当事人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改判,后来你又不服,多次提出申诉,但被二审法院驳回。这基本上已经穷尽了所有了救济渠道。”王某某心里不甘,恳切地望着我:“还有其它让我再说说话儿的路了吗?”我想了想,对他说:“根据你们的情况,我们可以举行一次执行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王某某听了,满怀希望走了。
王某某走了没几天,申请执行人王某气冲冲地找上门来,一开口就指责我同意让这起执行案件举行听证。在王某看来,案件拖了这么多时间没有执行下去,都是因为王某某在“胡搅蛮缠”,现如今法院还为他举行听证,不是在“纵容”他是啥。我和颜悦色地劝他,首先对他申请执行的案件没有得到及时执行表示歉意,又对案件的复杂性作了分析,进而告诉他举行执行听证让王某某把想说的话儿说出来的好处。王某听了,逐渐地消除了对法院的误解,满意地离开了。
后来这起执行案件如期举行了听证,但听证后王某某还是想不通。为了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搞好,我又多次与王某某、王某见面,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还带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查看,反复研究双方当事人申明的理由。在此基础上,我们辅之以必要的强制措施,终于把这起“骨头案”给拿下了。这件事让我体会到,处理一些陈年信访旧案,矛盾积累比较深,即使最后采取强制措施来解决,法官也需要把信访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去办,与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沟通,尽量给他们机会让他们说说自己的理由,才可能确保案结事了,促进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