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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完善工作机制维护儿童妇女权益

  发布时间:2010-06-10 15:10:00


    淇县法院从五个方面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工作,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建立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在引导诉讼、文书送达、诉讼费用减、缓、免、强制措施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尽快得以维护。

   二、牢固树立依法维权意识。针对审判中出现的虐待妇女、重婚、包养情妇和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呈增长趋势的现象,把司法维权作为办案的一贯指导思想,坚持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注重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尊重妇女的合法意愿。针对许多妇女在婚姻关系及家庭财产处理中处于弱势地位,且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现象,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中,重视女方对婚姻的态度,对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坚决不同意,且男方不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则不准予离婚。反之,对女方坚决要求离婚,夫妻之间又确实没有感情的,一般准予离婚。另外,在小孩抚养、住房等方面依法对妇女给予适当照顾。

    四、大力倡导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存在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思想的,加强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多方做其思想工作,大力倡导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消除影响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各种因素,切实保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开展“千名法官进校园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形式,提高学校师生法律意识,强化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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