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新冠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受疫情影响,为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防范、抗击疫情,确保各诉讼参与人身体健康,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法院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淇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开庭(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的案件除外)、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予以调整,具体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法院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妥善处理。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请选择网上立案平台(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
等网上渠道进行网上登记立案。如因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淇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邮寄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人民路淇县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案件,尽量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进行调解,避免因为调解案件带来的疫情扩散情况发生。
三、疫情防控期间,各诉讼参与人需联系法官,请通过电话、微信、移动微法院、短信、12368热线、电子邮件等平台和方式办理。法官和书记员会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审理相关事宜进行沟通,请诉讼参与人积极配合。
如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接受治疗、隔离、或者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四、管控期间,我院执行工作将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正常开展,并及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案件执行信息;线上财产查控可正常进行,部分线下财产查控、处置措施、对被执行人等采取强制措施等可能会受到交通管制、隔离等因素影响。
五、根据防控需要,目前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当事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反映诉求,工作人员会耐心做好接听解答工作,在特殊时期尽全力做好审判执行、信访接待和诉讼服务工作。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392-7238759;信访接待室电话:0392-7216908。
六、疫情防控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淇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