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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五举措维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6-07 11:46:11


    为了切实维护好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淇县人民法院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使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促进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该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对侵犯妇女儿童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真正起到了震慑罪犯、教育群众、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强了妇女儿童的社会安全感。

  二是建立绿色通道。该院开通了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切身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在指导诉讼、文书送达、诉讼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实行缓交执行费,待案件执行完毕后由被执行人缴纳,努力方便妇女儿童维权当事人。

  三是注重调解工作。该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调解职能的发挥,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时,以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适当倾斜为调解指针,开展全程诉讼调解工作。对矛盾较深,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则依靠妇联、村委会及工会等组织参与案件调解和说服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调解教育合力,最大限度地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妇女儿童权益纠纷。

  四是加强案后教育。该院要求法官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结后,认真总结矛盾纠纷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在发判决书时详细指出当事人在思想认识、行为举动上应注意的问题及产生的不良后果,使法庭教育得以延伸,进一步巩固审判效果,努力实现一次诉讼受益终身的目的。

  五是开展普法宣传。该院适时组织法院干警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以案讲法的形式教育广大妇女儿童自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教育广大妇女儿童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尽量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问题反馈、信息沟通、座谈讨论等形式,提高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整体维权功能的发挥,努力营造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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