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淇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强势开展为农民工讨薪执行活动。
“我看见赵某林了,他刚从外地回来,正在家中”12月13日下午,接到农民工孙某的电话,执行法官段绍光立即带领三名执行干警,将赵某带了回来。
2016年3月,赵某承包淇县凯中理想城17号楼工作,孙某在赵某工地务工,本来赵某按照口头约定按月向孙某支付工资,但是在工期进行一半后,赵某以工程款没有到位为由,拖欠孙某工资,直至工程竣工,赵某仍拖欠孙某工资2万元。
孙某经人指点,求助于淇县人民法院,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将赵某传唤至法院,慑于执行压力赵某当场履行7000元债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但是当第二期履行期限来临之日,赵某却失了踪,自以为能躲避执行的赵某还是被执行干警抓了回来。
因赵某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内容履行,孙某申请继续强制执行,无话可说的赵某自知难逃法律制裁,联系亲属将剩余的全部债务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