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淇县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昔日反目老友冰释前嫌,被执行人赵某让朋友送来5.05万元执行案款,申请人马某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顺利执结。
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本是多年朋友,2015年,赵某与他人合伙在山上开采石油,因资金周转不开,向好友马某借款10万元,谁知工期太长,污染严重,赵某不仅没有大赚一笔,反而赔了不少钱。这一切身为好友的马某都看在眼中,赵某东拼西凑了5万元还给马某,得到了马某的谅解。两年过后,赵某生意不见好转,而马某家中突发变故,急需用钱,马某遂求助于法院。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以及实地走访得知,这两位年近六旬的当事人,曾经关系较好,之所以对簿公堂,是因为马某为了让赵某还款,私自将赵某价值8万元的打井机扣押,扣押时间较长造成了机器设备一定毁损,了解到深层原因,执行法官再次就该案进行调解,从情理到法理,从本金利息金额到机器毁损价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履行本金5万元及利息5百元,马某返还赵某机器,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我当时并不想起诉你,是你说让我起诉你的,你当时要不赌气我会起诉你?”马某得理你饶人的说道。自知理亏的赵某急忙打住“啥也别说了,是我不好,钱都还你了,都到中午了,法官同志也为我们的事忙活了一上午,要不咱们一块吃个饭吧”。执行干警笑着说道:“我们还有别的事,就不去了,倒是你们应该多沟通沟通,多站在对方的校对考虑问题,这样我们的执行工作也好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