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11-30 16:41:00
韩学栋: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关振才与被执行人韩学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622执441号限制消费令、(2018)豫0622执441号执行决定书(失信)、(2018)豫0622执441号、(2018)豫0622执44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
二Ο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段绍光
电话:0392-7550810
责任编辑:申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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