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淇县法院成功运用有奖举报法执结一起执行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焦某申请执行高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10年2月份在淇县人民法院立案。在执行过程中,淇县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多次寻找、打听被执行人高某,但没有任何消息,申请执行人焦某又提供不出高某的财产线索,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执行例会上,这个执行案件被做为一个重点突破案件。办案人员邀请来了申请人焦某,经过与焦某沟通,焦某表示愿意拿出案款的5%作为酬金,请求法院对高某的财产线索及其下落进行悬赏公告。经合议庭评议,并请示院党组,认为此办法切实可行。2010年5月12日,该院工作人员在高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墙上及道路出入口处张贴了悬赏公告及举报电话。次日上午9时许,办案人员就接到了举报电话,称高某在当地一家民营企业上班。接到举报电话后,该院干警立即前往该企业,经该企业人事部门协助查找,确认高某确实在该企业上班。在企业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办案人员找到了高某。经过交谈,办案人员指出其隐匿行踪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高某慑于法律的威严,表示愿意拿出月工资的70%偿还债务,并同意由企业财务部门予以扣留。办案人员立即作出扣留裁定,向双方当事人及该企业财务部门送达。一起有上访倾向的案件得到有效执行,举报人也如约领取了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