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5 15:51:46
鹤壁市怡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河南省佳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鹤壁市怡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622执45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
二Ο一八年九月五日
承办法官:段绍光
电话:0392-7550810
责任编辑:申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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