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淇县法院大力做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息诉”的原则,特别注重庭前调解,通过强化庭前调解的方式提高案件调解率,采取“四讲”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大量矛盾纠纷。
一是讲法律。向双方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条文,使当事人对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个较为清楚的认识,指明双方争议的行为各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是讲判例。向双方当事人剖析同类案例,讲明同类案例判决的情况、判决理由及采取调解方式处理的结果,通过对比,力求使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的方式。
三是讲情理。从增进和谐、促进稳定发展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指出“以和为贵”的长远效益,力求通过情与理的结合使双方当事人接受“和气”,打消“对立”,促成调解。
四是讲利害。告知双方当事人判决、上诉、执行等环节的复杂程度,与个别环节的难度,以及所期待结果的风险度,让双方当事人改变思想,转变观念,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
今年元至四月份,该院庭前调解案件3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