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民一庭62%的案件是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经过公安机关几经做工作未调解终结起诉到法院,调解的难度比较大。但是,该庭今年元至七月份调撤率64%,比去年同期上升11%。总结该庭前阶段调解的案件,最重要的原因是,法官坚持了以人为本,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每个当事人都享受到了,作为一个社会的公民、一个当事人应有的尊重。
每个当事人每次走进民一庭的门,都会听到自然、熟悉的淇县式招呼声,“来了,先坐,找谁有什么事?”接待过程中,当事人听到的是拉家常式的话语,看到的是笑脸。句句入法理入情理,举手投足有礼有节。对举证期限、鉴定时间、开庭时间等事宜的确定,充分照顾当事人的生产生活的便利,多是征询双方意见,商量的语气。当事人深切感受到的是法官的耐心、热心、公心、诚心,好像到了熟悉的村干部家里。法官几次耐心讲法律政策、讲民风民俗、讲县情民意,好些当事人情愿吃亏调解,不调解感觉对不起法官付出的劳动。
人文关怀的调解,当事人捧出的是解决纠纷的真心,化解矛盾消除隔阂的诚心,案结事了是必然。该庭元至七月份调解结案自动履行率达100%,通过调解撤诉终结纠纷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