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剩下的7万元,你们能不能把我的贷款账户给解冻了”被执行人张某因购房贷款账户被冻结,主动到淇县人民法院送来了执行案款,一起十五万元标的案件当场履行完毕。
原来,刘某甲向淇县某银行贷款15万元,张某、刘某乙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刘某甲未能偿还贷款,该银行向淇县人民法院起诉,拿到胜诉判决后,淇县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提起了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证券、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依法冻结了张某中国银行账户存款7.5万元及其他银行账户存款1万余元,为了能尽快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张某,但是张某拒不接听电话。6月5日,得知购房贷款账户被冻,张某慌了神,贷款还不上将直接影响其在银行系统的征信,张某又在银行系统上班,对其工作也将有严重影响。这次张某主动联系起了执行法官,为了能尽快案结事了,执行干警积极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淇县某银行愿意放弃部分利息,张某一次性向申请人偿还清剩余案款。
6月7日上午,张某拿着7万元现金来到了执行局,加上淇县法院已经冻结、扣划的8万余元,该案款全部执行到位,法院也依法对张某银行账户解除冻结,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