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当事人李某某把一面写着“公正无私 正直清廉”的锦旗送到淇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感谢该院韩永波法官尽心尽责为他们圆满化解拖了七年的矛盾。
在审理原告邢某某与被告李某、第三人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邢某某诉称,2011年元月,被告李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邢某某借款20万元,并向原告出具了借条,该笔借款被告至今未还。该案经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上诉至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壁中院发回重审。
该案的承办法官是淇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永波。在庭审调查结束后,韩永波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非常大,如果一判了之,被告很大程度上不会主动归还借款,案虽能结,但事却未能了。即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也会占用执行资源,不利于矛盾纠纷彻底化解。韩永波法官想方设法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韩永波法官“宽容不纵容、指导不指责、冷静不冷淡”的悉心释疑、耐心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和解协议,第三人李某某向原告邢某某当场先行偿还10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和立案登记制的贯彻实施,面对案件井喷式增长,淇县人民法院修订出台《院庭长带头办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院庭长办案的数量,规范院庭长办案的考核,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把疑难复杂案件交院庭长审理,实现了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化、常态化。2018年以来,该院院长审执结各类案件138件,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更好地树立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