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三天奔波两千里 追回百万工程款

  发布时间:2018-04-28 16:01:13


    4月28日,淇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三天奔波近两千里,为申请执行人追回百万欠款,讨还了公道。

    在王某某与浙江某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中,2013年10月,原被告双方签订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原告承建被告位于河南淇县某工地地下车库工程及外墙脚手架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结算工程总价为403万余元,被告在支付264万元后,下余139万余元工程款未予支付。2017年8月16日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39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被执行人位于郑州的分公司撤回,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邮寄了执行通知书,但该公司负责人不照面不履行。2018年4月9日,执行干警查到该公司在恒大集团洛阳分公司有部分保证金,于当日扣划了594200元。由于该公司外欠较多,银行账户均被其他法院冻结,致使该案陷入执行困境。2018年4月24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该公司在杭州有一笔工程款要回笼,但该公司采取代位支取,变更帐号等手段企图逃避执行。执行干警于4月25日赶到杭州,三天内奔波三个地市两千里路,最终在浙江省永康市截住了该笔工程款,成功扣划了112万余元执行款,包括利息、迟延履行金等,为申请人挽回了损失。

责任编辑:申相勋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