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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豫法警联手擒老赖

  发布时间:2018-03-28 08:26:12




    3月23日,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积极协助下,淇县人民法院将潜逃北京两年的河南鹤壁籍老赖纪某某擒获,因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被淇县人民法院依法司法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15年2月28日,被告纪某某驾驶借用的小型客车沿222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行至与淇水路交叉口处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原告葛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淇县公安局作出淇公交认字【2015】第1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纪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纪某某在支付5万余元医疗费后,拒绝支付剩余费用。该案经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鉴定,原告葛某某因车祸致脑挫裂伤,左侧硬脑膜下血肿,已处于植物状态,构成一级伤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纪某某赔偿原告葛某某各项损失4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纪某某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原告葛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纪某某采取更换手机号码、外出打工的方式躲避执行。执行法警多次前往其家中、打工地寻找,但均未有所收获。后经了解,2016年大年三十纪某某在其亲戚家逃避执行,在回家取东西的路上发现法院的警车后,大年初二纪某某逃往北京市房山区某足疗店打工。2017年6月纪某某举家搬迁北京市房山区,至今未归。

    因纪某某未履行法定义务,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葛某某因伤势过重已经过世。后经申请人举报,获悉了纪某某一家打工的详细地址,淇县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宋涛立即向主管领导请示,带领法警北上拘捕纪某某。同时,积极与北京市房山区法警大队协调,请求协助。在房山区法警大队任队长的协调下,房山区法警大队出动两辆警车、六名干警协助执行,成功将纪某某堵在其打工的足疗店。

    执行压力之下,纪某某表态将积极履行法院判决,但因纪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节特别严重,已涉嫌拒执犯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申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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