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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举办畜牧行政执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0-04-22 11:21:59



    

    2010年4月21日下午,应淇县畜牧局的邀请,淇县法院副院长冯保勇和淇县法院行政庭干警一行五人到淇县畜牧局,对畜牧局的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法院一行人的到来,受到了畜牧局领导和职工的热烈欢迎。参加培训的有畜牧局的局长、主管行政执法的领导、职工共计三十余人。

    首先由行政庭庭长冯平保从案件的来源、履行相关行政手续的审批、对违法事实的调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名称的准确确定、对行政相对人相关权利的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行政文书的送达以及在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处罚时执法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申请期限问题和申请执行时执行手续的办理等多方面采用举案例、讲法律等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着重强调了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注重执法程序的合法、法律适用的准确、对事实的认定要清楚、正确,要坚持依法行政,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诉讼。

    冯保勇副院长在培训班上谈到,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在执法中要注意执法主体的适格,行政处罚要公开,在执法中对证据的取得要合法,要与拟处罚的事实具有关联性。在讲到行政权和审判权的关系时,冯院长讲到行政执法权和审判权都是国家法律赋予的,都要依法行使,法院在对行政机关的执法予以监督的同时,也对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给予必要的支持。

培训结束后,畜牧局的执法人员纷纷就一些在执法中常遇到的问题或疑惑向法官们进行了咨询,会议室内气氛热烈。

    畜牧局的领导最后表示,对法院领导和干警举办培训班深表感谢,此举增强了畜牧执法人中对依法行政的清醒认识,希望行政庭以后能经常对畜牧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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