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下午,淇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遭误解喝药自杀的赔偿纠纷案件。由于淇县法院办案法官高超的调解技巧,使一起很可能转化为群殴的激烈冲突案件顺利得到了化解。
2010年1月的一天,原告王某放学回家后到隔壁邻居刘某家玩耍,恰好被告刘某的100元钱找不到了,刘某就怀疑是王某拿了。经过询问,王某不承认自己拿了钱,刘某便将王某关进屋子里并恐吓说不给钱就不让出来,王某后来从刘某家跳窗户回了家。回到家里,王某越想越冤枉,一气之下喝了农药,因家人发现的及时,王某经治疗基本恢复了健康。王某的家人非常气愤,组织亲属数十人要到刘某家索赔,在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劝说下,王某及其家人来到淇县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各项损失22405.45元。并放言说如果来法院也不能达到自己的满意的话,就组织几十人把刘某全家砸了。
淇县法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没有单纯就案办案,考虑到原告方情绪非常激动,首先派出有多年办案经验的刘俊英、尹凤艳两位法官多次上门安抚原告的情绪,取得了原告方的信任。考虑到双方原是近门邻居平时关系尚好,原告有打气官司的因素,合议庭邀请来了村干部一起到被告家做调解工作,让被告方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的,应当给予原告相当赔偿,被告方在法官的建议下买了礼品主动向原告道了歉,让原告及家人消了消气,最后,办案人员通过原告方律师将赔偿的原则传达给原告,原告念在往日邻居的情面上降低了请求数额,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方一次赔付原告600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