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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法警千里擒“老赖” 受伤青年获赔谢法院

  发布时间:2017-05-03 09:30:41





    4月28日,申请执行人小贾从淇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建桥手中接过了迟到两年的执行款,连声向法院表示感谢。

    在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小贾与姜某某、王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2013年正月,家住淇县庙口镇某村的18岁青年小贾经人介绍,受雇于同村的姜某某为其打工修车。同年8月11日凌晨,姜某某安排小贾与其一同到高速公路上为一客户修补轮胎,修理过程中车胎爆炸,将小贾炸出4米开外,经诊断查明,小贾骨盆骨折,蛛网膜囊肿。小贾住院治疗期间,姜某某在给付了1万余元治疗费后便消失无踪。该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判决姜某某赔偿小贾各项费用5.68万余元(先于垫付的1万元已扣除),姜某某妻子王某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姜某某夫妇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查询两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情况,发现其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两人长期在外打工,行踪不定,案件执行陷入停滞。

    今年4月份的一天,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山东青岛市黄岛区一处打工。“老赖”的线索就是命令,法警大队大队长宋涛立即指示法警方新杰、何海涛等连夜驱车赶往千里之外的青岛。经过近12个小时的奔波,第二天上午在王某某打工地成功将其堵到。面对从千里之外的老家赶来的执行干警,王某某惊了个呆,乖乖束手就擒。但仍表示就算你们抓到我,我也是没有还钱能力。经请示,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但是,当其获知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时,王某某慌了。最终,王某某亲属将全部执行款5.68万元如数送到法院,但其仍被依法拘留十五天。

    拿着迟到了两年的赔偿款,小贾连声向梅建桥院长和千里拘“老赖”的执行干警表示感谢,激动地说:  “这一家子老赖,为了躲避赔偿,这两年都没有回家,我以为再也拿不到赔偿款了,谢谢梅院长,谢谢辛苦执行的方警官、何警官。”

责任编辑:申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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