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淇县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逐步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近日,该院出台了《淇县人民法院干警奖惩制度》,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法官队伍及各项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与活力。奖惩制度的主要内容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考勤奖惩制度。在完善《淇县法院考勤办法》的基础上,设立考勤奖。每位干警每月考勤奖全额为100元,由纪检监察部门每周不定期至少考勤两次。迟到一次扣20元;旷工半天扣40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月考勤奖;病假三天或事假二天以上者取消当月考勤奖。第二部分是办案奖惩制度。首先根据近三年各业务庭办案数量测算出各庭室法官每月的办案基数,办案基数内撤诉1件奖励5元;判决1件奖励10元;调解1件奖励15元;执结1件奖励15元。超过办案基数撤诉1件奖励10元;判决1件奖励15元;调解1件奖励20元;执结1件奖励20元。书记员按参与记录案件数2折1计算办案数量。审判人员所办案件被上诉的,在奖励标准上扣减10%;再审后被改判及上诉后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每件扣减奖励20%;发生涉诉信访的,每件扣20元。非业务庭室人员按奖励平均数结合考勤情况计奖。第三部分是宣传奖惩制度。宣传稿件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30元,被省级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被市级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每少完成任务一篇对应相关级别扣发部门负责人30元、20元、10元。第四部分是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奖惩制度。在分解任务的基础上,每少报送一篇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