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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我和你死磕到底!

--实际执结是淇县法院执行工作的终极目标

  发布时间:2017-04-17 08:21:35


    人民群众衡量在执行工作中是否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标准,就是能否把生效法律文书变成了“真金白银”。群众的期待,就是淇县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追求。特别是对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执行法官不是一终了之,而是一直在执行进行时。

    被执行人夏某某与王某某夫妇欠申请人王某某借款3万元,2013年立案执行后,查明二被执行人除农村有五间破房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二被执行人便下落不明。执行人员多方打听,得知二被执行人到外省打工,但具体地址不明。执行人员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过合议庭评议,该案符合终本条件。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在新疆一个农行支行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虽然余额不到10元钱,经查交易明细,发现该账户曾经有过上万元存款,联想二被执行人到外省打工的事实,对该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终本后,执行人员每次查询银行存款总要将二被执行人一并查一下。今年3月份发现,该账户进款近两千元。执行人员及时到村里,通过村干部给二被执行人的本家“吹风”,强调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在村里多处张贴履行通知,制造声势。4月6日,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妹夫电话联系执行局,要求了结该执行案件。4月9日(星期天)上午,双方在执行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申请人感慨地说,“2013年以来,被执行人夫妇春节都没回来过,我已经不抱希望了,真没想到法院比我还操心!”

    被执行人李某某于2001年在淇县北阳镇做农资生意,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向附近6位村民共计借款22000元,2003年上半年歇业。2003年立案执行后,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某有3个儿子(均未成家)2个女儿(已成家),李某某一家在农村有一个院子,其中堂屋、东屋两座房子,无其他财产,案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了解到,李某某做生意期间的一部分货款未收回来,便留了个心眼。在调查其他案件的财产时,总不忘捎带上。今年2月份,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有5000多元的银行存款,及时采取了冻结措施。原来李某某早年在一单位上班,因单位不景气,便自己做生意。2016年,李某某依托原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法院冻结的是退休工资。执行人员建议按规定扣除生活费将剩余部分支付给申请人,李某某以其夫妇俩人身体不好,经常服药为由,拒不同意。法院查明,向李某某夫妇履行赡养义务的有多个子女,且有承包地,李某某夫妇只是患有普通的老年疾病。经过执行异议、复议程序,李某某最终同意按规定扣除生活费将剩余部分退休工资支付给申请人。4月上旬,申请人领到案款,给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6位申请人明确表示,只要案款本金执行到位就行,放弃借款利息以及逾期利息,尽量给执行法官少找麻烦。

    淇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坚信,只要被执行人正常生活在地球上,只要我们与“老赖”们死磕到底,案件终有攻破时。

责任编辑:申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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