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年逾花甲的的徐大爷亲手将一面写着“为民办事,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建桥手中,深深感谢淇县法院为他讨回拖欠了20余年的22万元欠款。
共同承包建设淇县某处工地,工程完工后,徐大爷却未拿到属于自己的工程款,由此,徐大爷开始了漫长的要债路。后诉至淇县人民法院,该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判决刘某某等人支付徐大爷各项款项总计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等四人却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徐大爷已年逾6旬,微薄的收入让生活无以为继。无奈之下,2017年1月17日,徐大爷向淇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于当天立案执行。
淇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调集精干执行力量,组成专案小组,经过执行干警连续五天的不懈努力,该案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按照和解协议确定的时间,2017年1月22日和2月16日,被执行人按期向法院各送来5万余执行款。梅建桥院长第一时间将执行款送到徐大爷手中。
但是第三笔执行款迟迟没有到位,法警大队大队长宋涛指示执行干警严密监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监控到刘某某账户有现金存入,立即依法将12万余元执行款划扣。
31日上午,徐大爷带着深深的感激之情将锦旗送到梅院长手中,连声说到:“感谢人民法院,感谢梅院长,是法院让我这个花甲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