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大年25,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建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培忠将5万元执行款送到申请人徐大爷手中,徐大爷激动地热泪盈眶,紧握着梅院长的手不舍得松开。
共同承包建设淇县某处工地,工程完工后,徐大爷却未拿到属于自己的工程款,因此与刘某某等人产生纠纷,后诉至淇县人民法院,该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判决刘某某等人支付徐大爷各项款项总计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等四人却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徐大爷已年逾6旬,微薄的收入让生活无以为继。无奈之下,2017年1月17日,徐大爷向淇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于当天立案执行。
淇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调集精干执行力量,组成专案小组,经过执行干警连续五天的不懈努力,最终22日中午,被执行人刘某某等四人向法院送来首期五万元执行款。
考虑到当事人年迈行动不便,当天下午,梅建桥院长亲自将五万元执行款送到徐大爷手中,徐大爷早已经饱含热泪,泣不成声。“感谢法院,感谢梅院长,真没想到梅院长亲自给我送过来执行款,这下俺老两口过年不发愁,真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