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盈,女,1979年9月29日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7月参加全省统一招录考试到淇县法院工作,现任淇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李盈同志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名“新兵”,能够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快速进入角色,边做边学,以勤奋朴实、好学能干给领导和同事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近两年,她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0余件,其中多为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扰乱公共秩序案件等,实现了无错案、无超审限、无上访和被曝光的“四无”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8%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为100%,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承办大案难案,维护一方平安
近年来,淇县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逐年递增,在刑事审判庭存在案多人少的困难面前,李盈同志能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畏困难,勇挑重担,承办了多个大案难案。先后主审了被告人宁某某等六人、被告人胡某某等八人涉黑案,被告人王某某等七人妨害公安案,侯某、刘某等人受贿案,席谋、陈某等人“瘦肉精”案,这些案件有的是影响面广、涉及社会稳定的敏感案件,有的是性质严重、案情错综复杂的重大案件。特别是两起涉黑案件,卷宗材料多达30余宗,证据量非常大。在主审宁某某等人涉黑一案中,主犯宁某某四次被劳动教养,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庭审态度非常恶劣,面对公诉人的举证和指控,坚决予以抵赖,否认自己所犯的罪行。为了把案件办成铁案,她多次认真阅读公诉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庭前总结出庭审质证重点、难点和疑点,准备开庭方案及紧急预案。查清案件事实后,又认真撰写了长达58页的裁判文书。审理该案期间,由于过度的紧张和劳累,她患了重感冒,但为了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只好边打点滴边工作,使此案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结。这些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审结,既圆满完成了艰巨的审判工作任务,又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重视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李盈同志性格温和,为人善良,对来访求助的群众,她热情接待,为他们耐心讲解法律规定,消除他们的疑虑、稳定他们的情绪,增强他们对法律的信心,对法院的信任感。她在审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及其他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特别重视调解工作。因为这类案件当事人双方往往情绪激动,针锋相对,处理不好易引起矛盾激化。她总是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让当事人把想要说的话说完,分清双方争执的焦点后,再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促使双方都拿出调解的诚意,既要考虑到被告方的支付能力,又要考虑到被害方的实际损失数额,居中调解,不偏不倚。双方当事人都信任他,当事人的怨气也会慢慢减弱,易于达成调解协议。她总是认为调解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能减轻当事人的讼累,节约司法资源,化解双方矛盾,案结事了,最有利于社会稳定,也最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司法和谐理念、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近两年来,她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6件,全部调解且自动履行完毕,调解率为100%。
三、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法制教育
李盈同志认为惩罚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消除罪犯的人身危险性才是真正的目的。因而要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发挥审判工作服务、制裁、教育等职能作用,倾注司法关爱,坚持审判与教育并举原则,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如在她主审的被告人杨某抢劫一案中,经领导同意后邀请了淇县第五中学的80多名师生观摩了该起案件的庭审活动,青少年们亲历一个多小时的旁听,不仅激发了他们学法懂法的热情,而且提升了他们遵法守法的意识。特别是被告人杨某在最后陈述中,向被害人和家人深深忏悔自己的犯罪行为,令同学们感慨万千,也让他们深刻体会了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她还通过担任法制副职的便利条件深入到学校、社区等地进行法制宣传讲座、现场法律咨询,提升审判工作的公信力,并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