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淇县法院北阳法庭积极响应,并且以此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建立了长效机制,有效的处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一是建立立案审查制度。降低诉讼门槛,放宽立案标准,只要农民工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或雇主存在劳务关系即可立案。
二是建立司法救助制度。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一律不预收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和执行案件受理费;对农民工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的,该缓的缓、该减的减、该免的免,决不能让他们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
三是建立诉讼保全和先于执行制度。对申请诉讼保全和先于执行的的,不再要求农民工提供担保,实行简易程序快捷审。同时,加大对当事人的释明,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利,积极的提起申请诉讼保全和先于执行、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最有效的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宣传制度。尤其是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城乡结合部,法官们不仅向农民工的答疑问难,还主动深入建筑工地,走访企业,进行法制宣传、诉讼指导,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淇县法院北阳法庭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制定的措施不是仅仅停留活动中,而是将以上制度作为常态,作为司法为民的一项举措。以上制度的实行,不但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利,也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从而对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