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几年联系不上的被执行人陈某来到淇县法院执行局,“法官,起诉我的这五个案件,我全部履行,请求把我的名字从老赖名单上撤下来。” 12日(星期一)下午,陈某按照与申请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将案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并缴纳了诉讼费、申请费。五名申请人深有感触地说,“‘老赖’名单的威力真大!”
陈某于2000年左右做粮食种子生意,由于经营管理不善,2011年亏损严重。2011年、2012年、2013年,夏某、关某、孙某、韦某、孙某某,分别以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淇县法院,这五个案件法院判决的总标的近16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主动履行,五名原告向淇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经济状况较差,陈某支付了部分案款,就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将陈某录入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是陈某名下无存款、无房、无车、无股权,又下落不明,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陈某“失踪”后两年间有了一定积蓄,想在郑州市开办公司。公司筹建中,因“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在金融部门开户、工商行政机关注册以及出行等方面,陈某遇到重重障碍。最后,陈某痛定思痛,心中豁然开朗,“到法院履行判决,摘掉‘老赖’的帽子,是唯一出路。”
听说失踪两年多的陈某主动给付欠款,五名申请人都感觉不可思议。12日,申请人全部领取了案款,听了陈某的讲述,感慨万千,表示自己今后绝不做‘老赖’。陈某心悦诚服地说,“只有依法行事,才能既发财又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