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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法官(讲干警故事,树法院形象)

--淇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杨勇

  发布时间:2016-09-09 15:42:27


    杨勇,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淇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2015年,在民事案件激增的大环境下,他顶住压力承办了全庭2/3以上的案件,全年审结案件334件,且无一错案、超审限案、上访案。近年来,先后被鹤壁中院、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在他的带领下,民一庭先后被鹤壁市中院授予 “集体三等功”,被中共淇县县委、淇县人民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自穿上法官服的第一天起,他便暗下决心用自己的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国徽和天平争光,树立一个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平时坚持刻苦学习民事法律法规,认真钻研民事审判业务,多年来,他审结的案件数一直在该院名列前茅,平均每年审结民事案件超百件,是有名的办案能手。

    在办案过程中,杨勇同志始终保持一丝不苟、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为使案件能尽早审结,只要案件到手上,都是当天或翌日就给当事人发传票,办理有关受理、应诉手续,确定合议庭成员和开庭日期等,以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近年来,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案多人少的矛盾使得大多数法官都已处于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工作状态,他为此不断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合理分配工作时间,节假日、晚上加班对他来说是习以为常。作为一名庭长和一个固定合议庭的审判长,工作日八小时之内,他开庭审理或讨论案件,晚上或节假日在家,他阅卷或制作法律文书。近年来,其所审理的案件,一半以上都在一个月内审结,年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民事案件无小事”,杨勇深知个中道理。为了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在办案中,他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总是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真正达到案结事了。

    一个村村民发生的家庭、邻里纠纷、老人赡养等虽然是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妥,就会小事变大事,小题变大做。作为法官对待调解工作要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力争解决问题不出村,热忱调解融坚冰。他非常了解农村的风土人情,他说:“对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而言,在审判中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尤为重要。农村人打官司不容易,法庭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倡导‘和为贵’,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不能及时化解纠纷,而且很有可能结下新的怨恨。”

    在审理淇县高村镇王老太诉张某等五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杨勇根据王老太的实际情况,凭借自己多年的调解经验,决定在庭前调解过程中让五被告子女全程参与,进行隔辈警示教育,说不定能够对案件调解工作起到奇效。

    首先对被告的家庭成员进行一一走访,并对被告的子女发出了邀请,请他们以旁听人员的身份参加庭前调解。在调解中,杨勇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向被告们耐心解释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同时用敬老爱老的真人真事感化他们,与他们深谈养育子女的艰辛往事,说到动情处,老人早已老泪纵横。做为子女和父母的双重身份,被告们也纷纷沉浸在往事当中,也想起父母亲曾经对自己的关爱与呵护。情到深入,火候正浓。承办法官便适时的中和双方的调解意见,力争在最大程度上,促使家人和睦,亲人和谐。在孙子女参与庭前调解、进行隔辈教育的调解方法下,该案件调解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五被告对王老太提出的赡养意见均表示同意,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杨勇深知,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搞好民事审判工作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功底。于是,经济上并不宽裕的他,近年来购买了大量的专业书籍,抓紧点滴时间认真学习法律业务以及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知识和其他知识。每当有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颁布,他总是带头先学,并组织全庭同志共同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

    在紧张的审判工作之余,他结合审判实践的重点、特点和热点积极开展调研,几年来撰写了很多具有较高水准的调研文章,被省、市报刊采用。其中根据自己主审的“农民工案件”而完成的一篇调研文章,被省高院《审判研究》所采用,其撰写的《浅谈诉前调解》一文,先后被《人民代表报》等5家报刊采用。

    杨勇同志时刻保持一个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常说,党把我从一个农民的儿子培养成一名人民法官,只有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才是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申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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