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5日,大年初八,大多数人还沉浸在过年的喜悦中,家住淇县高村镇介屯村的“老赖”李某却因欠钱不还、逃避执行而被淇县法院执行干警从家中带走,司法拘留。
据了解,2010年,李某以买车为由借申请执行人现金3万元,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有能力履行但拒不执行,且长期躲避执行。猴年春节前,执行干警到李某家三次,均被李某的妻子、孩子告知未在家,不知去向 。执行干警并未气馁,根据信息分析,李某应该会在家过春节。大年初八,执行干警再次出击,果然将躲藏在家中的李某堵在了楼上。随后李某被带至法院,但李某态度强硬,声称有钱也不还借款,法院遂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在市中级法院统一安排部署下,淇县法院利用春节前在外的被执行人回家过年这一时机,开展了“春雷专项执行活动”。节后上班至元宵节,淇县法院执行干警足迹遍及十多个村庄,执结5件长期躲避执行的案件,司法拘留3人,受到群众和上级法院的交口赞誉和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