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淇县高村镇的王女士从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建桥手中接过3000元执行欠款,激动地握着梅院长的手久久不放。
案件还得从2014年3月份说起,被告张某某承租原告王女士门面房,双方约定租金25000元,但张某某在支付22000元后不再支付剩余租金,原告催要1年半之久,被告以各种方式推脱、拒不支付剩余租金,无奈之下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某支付剩余租金3000元。
案件进入流程后,经初步审查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院党组书记、院长梅建桥了解情况后,主动承担了案件审理任务,担任审判员亲自审理该案,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某支付剩余租金3000元,原告撤回起诉,案结事了。这样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据悉,该案为自河南省法院小额诉讼推进暨现场观摩研讨会后该院院长亲自承办的第一起小额诉讼案件。淇县法院为推进小额诉讼制度驶入快车道,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组成员带头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成员的带头作用,积极主动承办小额诉讼案件,攻坚克难,让当事人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成本化解矛盾,快捷、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大督导督办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纳入小额诉讼程序,不断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在诉讼服务大厅和各派出人民法庭通过设置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单以及导诉台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小额诉讼制度适用范围和流程特点,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小额诉讼制度的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