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在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后,持续探索完善陪审制度,深挖陪审资源,根据审判需要,结合人民陪审员情况,建立了3大类12小项人民陪审员成员库,并严格监督实施随机抽取制度,从严管理,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充分履职,突破工作“瓶颈”,取得明显成效。
细分类。为方便陪审员参审,发挥“专业型”陪审员特长,着重解决以往人民陪审员因业务不熟、专业不对口、工作不便等原因导致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淇县法院将所属117名人民陪审员分成三个人民陪审员库。一是以人民陪审员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方便陪审为标准,结合当地行政区划,建立铁西区域、北阳镇区域、高村镇区域、西岗镇区域、县城区域五个子项的“所在区域陪审员库”;二是以常见案件类型为标准,建立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未成年人犯罪及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四个子项的“群众工作陪审员库”;三是以陪审员专业技能为标准,建立医疗纠纷、公司金融、建设工程三个子项的“专业技能陪审员库”。如涉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等需要医学知识的案件审理时,在从事医疗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库中随机抽取;涉及未成年犯罪案件及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类的案件时,在从事教育或妇联工作的人员中随机抽取;涉及邻里纠纷案件时,在从事基层群众工作的人员中随机抽取,以发挥陪审员“行家里手”的专业优势,提升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归属感。
重监督。建立事前事后监督兼采、形式监督与实质监督并重的监督模式,确保陪审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程。一是纪检监察监督。在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时,邀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到场监督,并同步录音录像和填写登记表,记录抽取过程,确保随机抽取不打折扣。二是当事人到场监督。随机抽取由当事人全程参加,一旦选定人民陪审员,要求当事人在登记表签名确认。三是专门履职监督。在陪审结束后,该院政治处负责建立陪审情况工作台账,对陪审员的出勤、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如是否按时到庭参加案件审理、是否积极向当事人进行发问;合议时,能否独立发表意见、是否存在不同意见;是否具有违法违纪、违法裁判等情况。
严管理。为杜绝“固定陪审”,审陪员工作热情不高等问题,在管理制度上、经费保障上、落实责任上多措并举,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职业尊荣感。一是重新修订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制度》,严格按照要求选任人民陪审员,重点考查资质和履职能力,避免不适应工作的人员进入陪审员队伍;二是完善《陪审员履职管理考核制度》,对工作热情不高、不能胜任的19名陪审员进行了调整;三是建立完善《陪审员年度培训制度和奖惩制度》,拨付足额经费,满足人民陪审员履职工作需要。
2015年5—6月,淇县人民法院共有21件案件适用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60%,陪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5%,其中调解结案9件,调解结案率达42.9%,相较以往取得了明显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