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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3-16 09:29:43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的要求,3月15日上午,淇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培忠带领法官们来到县摘星台公园北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制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解释、解答法律咨询等服务。通过展板、条幅、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讲解关于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强调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新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与维权观。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页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次,受到了过往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申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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