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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干警王树民、张玉兰在被借调期间的工作分别受到省高院和县政法委的好评

  发布时间:2010-01-28 09:59:04


    淇县法院监察室主任王树民同志在全省法院集中处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巡回办案活动中,被省高院抽调到第三巡回合议庭安阳办案组工作。王树民同志以丰富的审判经验、严谨的工作作风、真诚的爱民之情圆满地完成了省高院交办的工作任务,受到省高院的好评。宣传教育科科长张玉兰同志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被县委政法委借调到县综治办工作,工作期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县委政法委的好评。

    王树民同志在被省高院借调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在合议庭没有统一要求撰写复查报告的情况下,他仍然在阅卷的基础上每个案件都撰写了复查报告,有的复查报告长达十多页。他的复查报告制作严谨、说理充分,为合议庭合议案件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王树民同志始终做到耐心聆听、公平处理,赢得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尊重。王树民同志在抽调过程中,共审查、审结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7件,其中调撤1件,驳回再审申请13件,指令再审3件。

    张玉兰同志在县综治办工作期间,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工作勤恳,大胆负责,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督查工作,经常下乡了解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我县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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