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正式聘请来自基层群众、政府机关、企业、学校等社会各界77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该院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
据悉,淇县法院专门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职责范围以及经费保障。2013年,该院共受理案件2311件,而该院在一线办案的法官只有20人,案多人少的压力可想而知。该院利用来自基层群众的陪审员长期生活在基层、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让他们积极参与人民法庭案件调解,不仅分担了办案法官的工作压力,而且能够使矛盾易激化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得到双方满意、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同时,此次聘请的人民陪审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一定专长,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63.4%,专业技术人员12人。在该院民一庭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开庭前被告人和其代理人对伤残鉴定都持有异议,该院聘请的人民陪审员、某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对鉴定结论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答,从而避免了被告重新申请鉴定的后果,为案件顺利开庭审理提供了帮助。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就是践行群众路线的真实体现。陪审员参审不仅是法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方式,而且能够树立司法公信力。”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梅建桥说,因为有了与来自普通人群中的代表近距离、面对面的共同审判过程,使当事人减少了与法院的疏离感,增强了对法官、法院审判结果的信任,从而能够达到服判息诉的法律效果。
据统计,该院2014年第一季度审结案件370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94件。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中,调解结案88件,上诉0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